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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燃气服务中心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3日,在栖霞区、鼓楼区、秦淮区、玄武区、建邺区和雨花台区等地区的执法过程中,依法先行保存无证经营燃气点液化气钢瓶529只,请涉及上述钢瓶的单位或个人于2019年11月24日前到我中心接受行政处理,逾期不接受处理的,上述钢瓶作无主财产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南京市燃气服务中心
2019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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